來到Ithaca的時候 我們因為正在找房子 夏天時sublet了一間公寓 講好六月與七月 一般來說 夏天的sublet很普遍 通常是學生要回去過暑假 或是夏天不在的人會把房子釋出 是私人之間的來往 但需不需要公寓單位的同意 這我不知道 總之 我們簡單跟公寓的人簽約 就住進去了
一個月後 有天我們忘記帶鑰匙 請公寓辦公室的人來幫忙開門 這才發現事情不對勁
把公寓租給我們的女人 其實欠租金 她的租約到八月份 但已經積欠了幾個月的租金 依法律 必須由法院裁決 公寓單位才能要該租客清空把公寓繳回 所以積欠租約後 這個租客其實還有兩到三個月的時間才會被逼 她大概是累犯 或是跟人家學到這招 所以把公寓以稍微低的價錢租給我們
一般來說 summer sublet因為有點競爭 所以價位低一些是十分正常的 當時的狀況我們無從查覺起 當收到公寓的通知 等於我們是非法入住了! 公寓那邊請人三次來投遞信件 威脅要我們在限期內搬出去 每次敲門都很急 弄得我膽戰心驚的
我們趕緊去請問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 得到的回答就是以上 後來我們的做法是跟公寓單位做溝通 他要我們貼補錢給他 但房租不是我們欠的 而且我們那兩個月的房租已經給那女人拿走了! 但若不這樣做 公寓那方堅持要我們從那間立即撤離
後來不知道是法院 還是公寓方找到那女人 那女人承諾會把我們給她的房租繳給公寓方 我們這邊 貼補了公寓單位那兩個月的費用 雖然撤離的時間寬限了些 但還是很緊 我們就只有趕快跟簽約要買的房子溝通 那邊也有問題 他們的文件需要去巡迴五個子女處 知道我們想要趕快搬進去 屋主跟我們要每天$200的租金 真是她媽的 是買方想趕快交屋拿到錢 但文件在拖延的也是他們 還敢多要錢? 何況當時房子在做完inspection 還有很多待修的情況 這兩邊的情況 都讓我看清醜惡的美國人
後來老公找到那個把房子租給我們的女人 因為體諒她有一個尚在襁褓中的孩子 他去把她那時候急著走 沒有帶走的一些冬天的衣物等等還給她 說實在奇怪 那女人離開得很急 弄得一屋子東西沒有收完 她跟我們說要賣掉要丟掉隨便我們 這當中還包括全新的食物處理機 一棵長的很奇怪的假樹等等
- Feb 09 Sat 2013 03:46
租房遇到的問題 (美國紐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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